从成功追债到陷入官司:广州企业主自述
我是田某,在广州经营企业多年,原本以为摸透了市场的规则,却在一次看似成功的追债后,卷入了长达六年的法律漩涡。如今回想起来,那些看似步步为营的维权操作,实则早已埋下了纠纷的隐患,这也让我对企业经营中的法律边界有了刻骨铭心的认知。
故事要从2013年说起,当时我通过股权转让,从毛某手中拿下了凯某公司70%的股权,同时约定以1000万元收购公司30台车辆,毛某保留30%股权并每月享有6万元分红。那会儿公司主营旅游运输,手头有车辆资产,客源也相对稳定,我满心以为这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却没料到股权和资产交割背后,藏着一笔未厘清的旧账。
2019年,谢某突然将凯某集团告上法庭,要求返还420余万元购车款及利息。直到这时我才知晓,公司名下19辆金龙客车是谢某承包经营期间自费购买,只是挂名登记在公司名下。这场官司最终谢某胜诉,而这也成了后续所有纠纷的导火索。彼时我还没意识到,这笔与我无直接关联的胜诉判决,会让我的企业陷入连环诉讼。
没过多久,毛某就以我未按时支付分红款和到期车款为由,连续向广州仲裁委提起三起仲裁。我当然不服,明明交割时约定的30台车辆中,有12辆本就该是公司资产,毛某却将其算入个人转让资产,我相当于多付了662万元转让款。我随即提起反诉,要求确认车辆归属并追回多付款项,可仲裁委最终支持了毛某的请求,驳回了我的主张。
为了维护权益,我向广州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却再次被驳回。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将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还限制了高消费。那段时间,公司账户被监控,合作方得知我被限高后纷纷暂停合作,原本顺畅的资金流瞬间断裂,100多名员工的工资发放都成了难题。我明明是想追回被多收的款项,到头来却成了“老赖”,这种反转让我措手不及。
2024年4月,我和凯某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毛某、谢某诉至越秀区法院,要求赔偿12辆车对应的400万元财产损失及利息。至此,双方之间的商事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执行案件已达7起,诉讼标的额累计超过千万元。办公室的文件柜里堆满了案卷材料,我每天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准备开庭的路上,根本无暇顾及公司经营,原本盈利的企业逐渐陷入停滞。
庭审时的火药味至今记忆犹新,双方互相指责、寸步不让,都坚持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完全没有调解的意愿。谢某甚至在诉讼期间,又提起股东知情权和公司盈余分配两起诉讼,直接冻结了公司账户,这无疑是雪上加霜。我那时才明白,我们之间早已不是单纯的利益纠纷,多年的诉讼对抗让彼此积怨极深,情绪性诉讼反而让问题越来越复杂。
幸运的是,承办法官郭雪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她多次分别致电我们三方,耐心梳理矛盾根源,剖析继续诉讼的利弊。她点醒我,公司本身是优质资产,与其在官司中消耗殆尽,不如通过调解理清权属、化解纠纷,保住企业的经营根基。那些日子,法官反复释法说理,哪怕是暴雨倾盆的下午,也特意安排我们面对面沟通,让积压多年的怨愤有了排解的出口。
那场调解从下午4时持续到半夜11时,最终我们达成了14项约定,一次性解决了所有关联案件。我们确认了债务互抵后的金额,我和公司向谢某支付相应款项,对方则申请解除对我的限高、车辆查封以及公司股权冻结。当调解书签字的那一刻,压在我心头六年的巨石终于落地。如今,公司账户已解冻,员工工资正常发放,经营逐渐回归正轨,我和毛某、谢某也放下了成见,甚至一起给法官送了锦旗。
回望这场从追债开始的漫长官司,我满心感慨。作为企业主,我曾以为只要债权合法,就能凭一己之力追回权益,却忽略了股权交割、资产归属等环节的法律细节,更没意识到情绪化维权会让纠纷升级。合法讨债的核心不仅是债权本身合法,手段和程序更要合规,任何一步疏忽都可能让自己从债权人变成被告。
现在我常跟身边的企业家朋友分享这段经历:市场经营难免遇到债务纠纷,但切勿意气用事。遇到问题先梳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化解矛盾,而非一味陷入诉讼对抗。毕竟,保住企业的正常经营,才是对自己、对员工、对合作伙伴最负责任的选择。这场官司虽让我付出了巨大代价,却也给我上了最深刻的一课,让我在今后的经营中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稳扎稳打走好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