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来源: | 作者:travel-100 | 发布时间: 2022-01-01 | 59 次浏览 | 分享到:


  答:   1)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中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依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向另一方追偿。


但是,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中已明确了债务的承担者,且原告也不向另一方主张债务,那么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终局承担者承担。 


 3)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离婚时的债务承担问题?   


答: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还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吗?   


答: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依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向另一方追偿。


夫妻个人债务一定是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


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


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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