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讨债可能构成犯罪高利贷的担保问题
来源: | 作者:弘邦债务公司 | 发布时间: 2022-01-03 | 181 次浏览 | 分享到:

1,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按《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理论上讲,未经主人同意进入,且经要求退出后拒不退出,就可构成此罪,当然,我国对私人住宅的保护力度达不到那么强,实践中构成广州要账公司此罪要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比如时间较长,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之类。

  2,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按《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讨债过程中强行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时有发生,《刑法》238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

  高利贷是民间借贷中的现象,因为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管理比较宽泛,所以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是,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4倍,就是高利贷了,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解答: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具体请看:。

  问题一:高利贷担保人的担保时间问题。

  网友提问: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催债公司,借款期限一个月,但是一年以后借款人无力还款,放贷人向担保人索要借款,如果诉诸法律,担保人该怎么办是不是要承担还款责任呢当初担保一个月的借款,但是借贷双方却延迟了一年多,中间借款人一直支付给放贷人利息的,担保人中间也再没有任何催债公司形式的书面担保,担保人是不是可以以借贷双方未经担保人同意为由,私自延续借贷合同而拒绝承担责任呢有没有法律依据当时借贷利息是月利15%,名副其实的高利贷,是不是不合法担保人该如何自保谢谢。

  律师回答: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催债公司,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问题二:高利贷担保。

  网友提问:我给我的朋友担保了两万元的高利贷,合同上写的期限两个月,超出期限还不上每天加罚500元,我的朋友到期没有偿还,而且已经跑了,我朋友还不上由我偿还吗还要按照合同上写的那样加罚吗现在已经超出四个月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法律只支持法定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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