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账公司了解债务的承担特征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来源: | 作者:弘邦债务公司 | 发布时间: 2022-01-03 | 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债权人与承担人间的合同或债务人与承担人间合同经债权人同意均可发生债务承担。

  你有帮朋友做担保人的经历吗,您知道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吗,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担保人履行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究什么责任。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广州讨债公司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催债公司,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催债公司。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催债公司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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